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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机关工委“四措并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来源:县委机关工委 柯波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8-19 18:2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委机关工委采取会议培训、党课、答题测试等多种形式,“四措并举”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领会《条例》精神,加强学习宣传。《条例》颁布后,机关工委认真组织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行学习,并利用机关党建微信群、QQ群、“党建红云”等媒介大力宣传,让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能够随时随地学习,突出特色,深入领会《条例》精神,提升学习成效。    

二是创新《条例》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举办了“2019年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暨扫黑除恶培训班”,特邀省市党建专家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课后,对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测试,对于成绩不合格的通报到单位,并重新组织考试。通过这一形式,使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能够真正掌握《条例》基本知识,并融汇贯通到平时的工作当中。

三是对标《条例》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为了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机关工委出台了《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出口工作机制。并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要求机关支部每月固定一天时间,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将“支部党日”活动抓实抓好。

四是按照《条例》标准,做好督促检查。为加强《条例》学习贯彻实效,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形式主义。机关工委成立了两个督查组,利用一个周时间,对县直机关5个党委、9个党总支部、46个直属支部进行了督查,主要对“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日”活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员承诺积分”、“党课”、“党费收缴”、《条例》的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机关党组织将《条例》及党建各项工作尽快落实到位。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