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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创新线索移送办法力促纪律审查提质增效

来源:监察局 明晓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9-22

日前,柞水出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进一步创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范围、程序和方式,不断规范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行为,加强执纪执法机关的相互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力促纪律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该县在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范围,把原有的8个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成员单位扩大为35个,将交警、信访、发改、环保、安监、物价、林业、国土等行政执法单位纳入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成员单位,形成了上下联通、左右互动、统一协调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网络,确保任何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都难逃“法眼”,受到应有的法律和纪律处分。为确保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规范运行,该县制定了统一的《案件通报函》、《案件移送函》、《案件线索移送函》、《移送案件回复函》等20种文书及表册,对案件和问题线索移送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在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司法、审计等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移送程序的基础上,对其他行政执法单位问题线索移送行为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办理涉及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以及在工作中发现其他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及时填写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单,并附处理决定及相关证据材料,向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机关移送。该县还实行了移送案件及案件线索“零报告”、“签字背书”等制度,将每月25日确定为案件和问题线索移送日,由各问题线索移送成员单位对当月发生的需要移送的案件和问题线索进行统计汇总,填写移送单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移送。同时,建立了严格的案件和问题线索移送责任追究和制度,将案件和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对故意隐匿案件和问题线索、不按时按照程序移送、压案不查、推诿扯皮、查处不力等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以铁的纪律确保案件和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形成强大的反腐败工作合力。

今年以来,该县公检法司及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共向县纪委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5件,党政纪处分25人,推动了全县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

文稿编辑: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