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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境局加强肺炎疫情期间环境执法监管

来源:环保局 县环境监察大队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2-14 16:32

按照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县环境局高度重视肺炎疫情期间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一是统筹领导,快速部署。及时成立了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柞水县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形成了局长亲自调度,副局长分工负责,执法队长具体牵头,执法人员专人办理的工作流程,确保系统内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有力。

二是督促检查,现场指导。一方面向辖区医院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要求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规范处置医疗废物,规范运行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另一方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执法人员对全县所有卫生机构和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电话抽查,督促各医疗单位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高效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同时按照信息报送制度,每日定时报送全县医疗垃圾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和污水处理运行情况。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含通讯)54人次,对9家医疗机构(含2个医院、7个卫生院和0个发热门诊)、1个隔离点和1个污水处理厂(柞水县污水处理厂),就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情况进行了指导检查。

三是规范处置,确保成效。一方面及时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未发生医疗废物二次污染问题。另一方面及时督促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下一步,县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医疗机构、隔离点及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防止疾病传播,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返回 环境保护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