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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全面推行林长制

来源:政府办 李德林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1-09 09:20

为进一步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林业治理能力,日前,柞水县下发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积极构建“责任在县、运行在镇(办)、管理在村(社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方案》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依法治林、完善机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的原则,构建县、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总林长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林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县级林长由包抓联系镇办县级领导任,镇级林长由镇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村级林长由村支书担任,同时设立总督查长和督查长,分别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林业局、环境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通过狠抓绿化恢复、加强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健全森林防火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到2020年底,全县林地总面积达到32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5%、森林蓄积达到1000万立方米以上,基本建立结构稳定、功能强大、效益明显的森林生态体系。

为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县上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柞水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多渠道强化资金保障,并将林长制工作及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增长和森林覆盖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奖进罚退,责任倒查。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