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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陈刚等28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2-16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以及《关于给予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一次性奖金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规定,经2017年1月4日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刚等28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每人1500元现金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同时,号召全县广大公务员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锐意进取,高效服务、扎实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为全县追赶超越和“三个柞水”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柞水县机关单位(含参管单位)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7日

 


附件

柞水县机关单位(含参管单位)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共28人)

 

县政府办2人:陈刚   黄家瑞

县公安局3人:朱海波  黄国顺  瞿杨

县民政局1人:吴律贤

县财政局2人:陈敬宝  潘进

县人社局1人:杨崇光

县国土局2人:赵万军  王槐涛

县住建局3人:潘文超  李林   时珊

县水务局1人:张立慧

县农业局1人:李丽

县卫计局2人:潘积增  吴履山

县安监局1人:明艳

县扶贫局1人:马晓英

县退耕办2人:舒宗锋  朱本红

县普查办1人:方杰

小岭工业区管委会1人:李明

下梁镇2人:杨爱武  刘赵剑

红岩寺镇1人:张贻宝   

杏坪镇1人:王极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