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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获得省市认定商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06-23

  

 

政函〔201644  

 

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获得省市认定商标单位进行

表彰奖励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标知识产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商标所有人创造成果,造福人民,实现自身价值,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塑造对外形象,扩大知名度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县加大组织认定,狠抓商标品牌创建,大力提高注册商标数量及质量,不断扩大商标品牌价值和效应2015年全县共有7家单位的注册商标被新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陕西省著名商标和商洛市知名商标,全县注册商标总数取得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

为了鼓励更多企业注册商标、争创名牌,依据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柞政发〔2012〕2号),经县政府2016年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新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的柞水亿升核桃发展有限公司、柞水绿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终南山秦楚古道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柞水县旅游公司、柞水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各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陕西汇生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奖励3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柞水大红栗”“柞水核桃”的注册人柞水县林特产业发展中心奖励6万元;对积极组织申报的县市场监管局奖励5万元。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提高产品质量,继续创建更高层次的商标品牌不断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号召全县各企业要以上述单位为榜样,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争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催生更加蓬勃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潮,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县,为建设“三个柞水”做出积极贡献。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1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