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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柞水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03-25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柞水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柞水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商洛市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培育和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推进依法决策,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法治柞水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各镇办、各部门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向社会公布汇总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禁止在目录外实施行政许可。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的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行政许可的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制定并向社会公开。2016年5月底前,各镇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和公布工作。(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3、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备案范围,防止因文件不合法不合理导致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个案监督。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做好文件的立、改、废、释,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2016年5月中旬前,要完成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审批事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各镇办、各部门要深入落实《商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对政府决策涉及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重大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决策事项听证范围,科学公正地遴选听证代表,公开和反馈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5、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镇办、各部门要普遍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已经聘请法律顾问的政府及部门,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尚未聘请法律顾问的县政府工作部门、镇办,要在年内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的准入、考核、激励等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6、加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和资料管理工作。深入落实《商洛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审查流程,做好合同资料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合同的法律风险,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县政府法制办、各镇办、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防止和克服行政执法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等现象。(各镇办、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8、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操作流程,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程序。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县政府法制办、各镇办、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9、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各镇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大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县政府法制办、各镇办、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1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所作出的行政决定应当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各镇办、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1、自觉接受监督。各镇办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12、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落实《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的检查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13、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政务微博和微信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投诉举报。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的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县政府办、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5、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复议申请,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或者应当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问题,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办案人员、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把复议应诉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16、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7、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镇办、各部门要健全落实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局务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集体学法,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18、落实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建立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镇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切实落实行政首长是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发展改革、党建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年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凝聚工作合力。各镇办、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承担并落实好本要点确定的任务,务求取得新的实效。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依法行政年度重点任务,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县政府法制办要跟踪了解本要点的实施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努力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坚持实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有力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落实报告制度。各镇办年终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和上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工作部门年终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告县政府,同时抄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