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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四举措规范执法行为

来源: 李德林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7-24

柞水县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过程监管,积极构建阳光执法体系。

一是推行执法过程记录制度。按照“一套组织机构推进、一批执法设备保障、一套规范程序指引、一宗标准案卷示范、一个考核体系评价、一次经验交流推广”的“六个一”工作要求,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5月底对5个试点单位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行了统一验收,各试点单位已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体系和工作标准,形成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7月将在全县推广。

二是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印发了《柞水县县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专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强化社会对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上半年,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行政执法信息20条。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根据权责清单对执法事项进行细化、分解,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员,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目前,各执法单位已完成了对执法事项的分解工作,三季度审核完毕之后将在县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

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标准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部门结合近年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八项行政执法事项的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裁量程序,完善配套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正在梳理本单位自由裁量权标准,9月底前将在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布。

 

文稿编辑: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