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柞水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开展药品抽样工作。执法人员对我县药品生产企业和乡镇卫生院的药品进行了抽样检查,此次抽样共抽检药品47个批次、47个品种,目前已到商洛市药检所进行检验,确保了我县药品安全。
在检查过程中市监局领导对被抽检单位药房药品管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求药品进行分类摆放,要求库房内的药品与办公用品必须按标准进行分离。二是对库房室内干湿温度计的摆放位置做了调整并要求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库房温度日常记录。三是要求药房及库房的药品摆放必须要离地面15公分以上。
抽检结束后,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乡镇卫生院第一负责人立足职责,拿出具体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对药房及库房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