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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1-27 17:06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商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为方法,着力推进体育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构建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健康商洛”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乡群众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锻炼人数大幅增加,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能够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锻炼健身需求,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团结凝聚人心、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

——经常锻炼健身人群大幅增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80万以上,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

——全民健身设施跨越式发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区普遍建有“15分钟健身圈”,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超过70%,实现县级公共体育场全覆盖,具备建设条件的公园全部建有健身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基本覆盖。市、县各级体育社团基本健全,服务管理规范有序,体育组织网络向社区、农村延伸,普遍建有便捷健身活动站点,入网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突破3000人。

——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颖开放。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赛事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赛事活动组织方式、方法,努力提升“中国环秦岭公路自行车赛”品牌,各县区培育发展1个以上品牌赛事项目或活动。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全面展开。实现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站点全覆盖,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经常化,测试群众突破7万人次,国民体质检测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

——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明显提升。积极推广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第九套广播体操,为健身群众提供个性化健身指导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按照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全市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市级按照十四运会承办项目场馆建设标准,新建一个专用排球训练馆,提升改造商洛市体育馆,提升改造市体育运动中心球类训练馆,提升改造市区—蟒岭绿道—307省道—市区的115公里环形自行车赛道。加快推进市老体育场提升改造工程和市游泳馆建设。统筹协调各地各方资源和力量,扎实推进以丹江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县级公共体育场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陕南移民搬迁点健身器材配置工程、美丽乡村健身器材配置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秦岭特色小镇健身广场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水上休闲运动中心、秦岭飞行小镇飞行运动中心、秦岭户外运动健身基地、滑雪运动场馆建设为重点的“十大惠民工程”,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健身设施条件。各县区要实现“三个一”(即: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片室外运动场地),镇级要有“三个一”(即: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球场、一片综合健身场地、一处室内健身用房),公园、社区要有一个多功能健身场地,行政村、小区要有健身器材的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形成市、县(区)、镇(办)、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二)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

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引导向独立法人的社会组织转变,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加强“4+X”体育组织模式建设,市级和县区要全部实现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全覆盖。大力扶持基层体育组织发展,使其成为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组织参与体育活动的主力军。鼓励群众自发形成的健身团队、网络体育社会组织等民间体育组织依法依规登记、备案。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按照每年200人进行递增发展,确保每1000人拥有2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以马拉松、自行车、足球、篮球、乒乓球等深受群众喜爱的运动项目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登山、健身跑、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门球等传统运动项目。市级着力打造“中国环秦岭公路自行车赛”品牌赛事,持续办好商洛市运动会,引领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各县区、镇(办)要探索适合当地群众需要的赛事活动和组织形式,努力形成“一县一品牌”、“一镇一特色”,扩大群众赛事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继续提升“丹江漂流”、“天竺山登山节”等特色活动的影响力,发展柞水、商州冰雪运动,拓展我市体育运动项目,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同时,倡导各行各业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各具特色的健身活动,把全民健身活动同健身知识普及、国民体质检测、体育产业开发、彩票宣传及销售进行有机整合,实现叠加效应,引领科学健身,助推经济发展。

(四)拓展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

积极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完成市、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监测站建设,努力实现全覆盖。鼓励健身场所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的开展,开展日常性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提高受测群众数量。建立个人体质档案,推广运动处方。免费发放科学锻炼健身丛书,指导群众科学健身。结合全省“国民体质检测与科学健身指导三秦行”活动,让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走进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各类赛事活动现场及基层群众,使更多的人群参与国民体质监测,感受科学健身指导的益处,助推群众体质素质提高。

(五)大力弘扬特色体育文化

发挥体育文化独有的强大凝聚力和感召力,形成一批群众欢迎、形式多样、富有乐趣、充满正能量的体育文化产品,发扬体育文化精神,体现独有的教育功能和引领作用。倡导“绿色健康、运动快乐”的新理念,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鼓励创作、编辑体育文艺作品和科学健身知识丛书,宣传普及体育文化。将商洛历史文化、地域风情融入体育文化之中,努力打造具有商洛特色的体育文化,让体育赛事成为展示商洛的平台、宣传商洛的窗口。

(六)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开展各类以参与为主的青少年赛事活动,建立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辅导站点、培训机构等,通过家庭、学校、校外机构三者的有效结合,帮助青少年结合自身的喜好,从小养成1-2个能够伴随成长、受益终身的体育爱好,进而推动青少年群体身心全面健康发展。重视老年群体的身心健康,各种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对老年人群提供便利和优惠,发挥各级老年体协作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参与、交流的学习培训班和赛事活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小区健身休闲设施与老年人身体康复和健身需求衔接,提高设施使用效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关注身体障碍人群的健身需要,注重设施的提供,加强培训能够服务身体障碍人群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积极推广适合特殊群体的日常健身活动项目、体育器材、科学健身方法。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人群体育服务供给,使他们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重视职工的体育锻炼,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恢复相应工前操或工间操的制度和要求,每天不少于1次;要发挥工会在保障职工健康权益方面的应有作用,定期开展有关赛事活动并组织人员进行体质测试,逐步改变中青年职工群体体质“亚健康”的状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好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各项工作部署,建立起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市上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老龄办等单位以及院校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商洛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市全民健身重大事项。各县区要相应建立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全民健身工作有序开展。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推动计划落实。县区体育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各行业、企事业单位要依照本计划,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全民健身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把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谋划。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陕西省“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到2020年,各县区财政投入全民健身活动的年人均经费不低于5万元。逐步加大体彩公益金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国家对体育场馆的各项税收政策。城建、国土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落实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实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体育部门要研究与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宣传等行业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创造必要条件。

(三)完善评价体系

根据国、省全民健身相关工作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每两年对《商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并上报上级体育主管部门。市政府将各县区公共体育场建设纳入对县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市政府督查室每年将联合发改、体育、教育等部门对公共体育场建设进行督查评比,对未按标准建设或进度缓慢的县区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区和协调配合不力的部门,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建立激励机制

依托市场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搭建多元激励平台。参照省级表彰办法出台《商洛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通过政府激励有效调动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市级机关部门首先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基础上,积极在县区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行,通过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激发健身人群自豪感、荣誉感,带动更多的人群自觉自愿参加体育锻炼。

(五)创新工作方式

按照 “互联网+体育”的全民健身信息化惠民工程要求,建立全民健身管理与服务资源库,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数据录入和各项对接工作,实现各类体育资源的互联互通,把健身人群、运动场馆、健身设施、科学指导、赛事活动、公共积分等资源融为一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入全民健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全民健身的科学化、智能化、掌上化。

 

文稿编辑:吴学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