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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来源: 赵鹏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11-06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位一体”总体构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完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上述内容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总纲和指针。柞水县作为“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土石山区县,境内有着丰富的矿产和生态旅游资源,依托资源优势加快经济发展是摆在我县当前的首要任务,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更是我们肩负的首要责任。因此,客观认识和谋划好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更是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 

(一)安全饮水。2009年开始,对全县15个饮用水源地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先后投资2850余万元,实施了县城供水工程和城区配水管网改造等辅助项目建设,为新老城区及周边居民送上了洁净安全的自来水。划定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立了警示标志,实施了陕西省甘露工程、国家人饮解困和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供水工程99处,解决了6万余群众的饮水问题。

(二)水土流失治理。修订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预案》,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和预警系统,新建水位监测点13个、雨量监测点20个、村级预警系统62处,山洪灾害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实施了红岩寺镇本地湾村等6处口粮田建设工程,全县累计建设基本农田1.38万亩。

(三)生活污水治理。建成了日处理污水0.8万吨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对县城及周边村镇的生活污水实行了集中统一处理。启动了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目前,营盘镇污水处理站建成,凤凰镇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选址等前期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推广农村节柴灶3500台、太阳能3000台、沼气10970口,改厨1.8万户、改厕2.5万户。建成日处理65吨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配置城市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车、垃圾筒等设施设备,城区公厕达8座。

(五)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县生猪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29个粪污综合利用、达标排放,55个有部分粪污处理设施、基本达标排放。汇生源顺源养猪场率先建成沼气发酵池工程,实现了“畜—沼—农”综合利用。 

(六)省级生态县创建。2011年以来,全县累计启动创建工程62个,完成投资31.62亿元,建成2个省级生态镇,7个市级生态镇,17个市级生态村、25个县级生态村、1个市级农村环保重点村,创建市级绿色学校5家,县级绿色单位10个。目前,生态县创建的5个基本条件和23项指标均达到创建标准。

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如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绝大部分镇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到村组。

二是水源地保护能力较弱。虽然近年来对饮用水源地采取了划定保护区域、设立警示标志等一系列措施,但仍然有一部分镇、村、组缺乏水源地环境保护意识,个别水源地存在乱挖山体、乱倒垃圾和粗放养殖等现象。

三是生活垃圾污染问题严峻。大多数镇、村、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处于空白状态,尤其是未建设垃圾填埋场,无法实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处置,大量垃圾被集中堆放或一家一户分散堆放,垃圾渗滤液污染现象严重。多数镇无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导致生活环境受到影响。

四是工业污染隐患较大。农村小型工业企业布局分散、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企业污染点多面广,虽然近几年依法关闭了一些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尤其是2013年以来,在工业企业集中区开展了环境综合治理,但仍然有一部分工业企业环保手续不完备,粉尘、烟气污染较重,群众投诉多、新闻媒体曝光多。

五是农业生产污染问题普遍。目前,我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部分污染防治设施落后,粪便综合利用处理设施缺乏。同时,农民图省钱省工,大多使用普通农药、化肥,残留渗透对农田、地下水及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始终坚持将生态环境放在首位,科学谋划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区域规划,充分利用我县的生态优势,努力在青山绿水上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发展生态经济中实现富民强县。以发展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产业为导向,依法淘汰和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快镇、村、组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形成有机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体系。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发改、国土、住建、工商等相关部门协同把关,将环评手续作为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否决性条件。加强部门配合与协作,推进联合执法、集体决策,切实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水污染防治综合体系。完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护栏、标识牌、桩界等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清理河道垃圾,封堵沿河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加快重点镇、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备及车辆。加快畜禽养殖沼气工程及沼渣、沼液还田系统建设,实现废物循环利用。建设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在乾佑河建设应急拦截坝,严防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及尾矿库事故对水体造成污染。加强环境时段监测,确保金钱河、乾佑河出境断面达到Ⅱ类水质,社川河及其它支流均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

(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实行工业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一律不准投产,新建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环保验收或不合格的,决不允许生产。以小岭工业集中区为重点,加强工业粉尘、污水、废气治理,监督引导企业加大投入,确保大西沟铁矿、金正公司、博隆公司等重点排污企业的冲洗站、脱硫工程、在线监测等减排设施如期建成,治污措施落到实处,力促工业“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五)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逐步设立基层环保机构,在各镇设立环保站(所),村组配备环保监察员,加强镇、村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意识,调动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文稿编辑: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