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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积极推进低保及特困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来源:民政局 辛宁侠 方玲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8-18

为进一步优化简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批流程,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审批工作时效,及时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县民政局从理顺低保、特困管理体制机制出发,大胆创新改革,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合理方案。经2021年8月1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9月1日起,柞水县将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审批权限由县民政局下放到各镇(办)人民政府,进一步压实各镇(办)审核审批主体责任,缩短低保、特困审核审批时限,提高低保、特困对象认定精准度。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后,真正落实了“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机制,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实现了有效分离。县、镇、村三级权责更加明晰,确保了救助对象精准和资金安全。镇(办)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做好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规范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和监督运行程序。村(居)民委员会履行协助责任,协助镇(办)做好主动发现报告、民主评议、公示公开、材料收集上报、动态管理、政策宣传等有关工作。减少了县级入户核查和审批等环节的时间,在保证法定的公示时间情况下尽量优化整合受理、审核、审批各个程序步骤,审批办结时限只需要20天左右,切实提高了工作时效,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