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柞水县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负责县青联和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常务性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并组织面向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根据工作职能,下设办公室、少工委两个职能部门。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团;做好团县委公众号、服务号,创新宣传方式,引导青年争当文明守法好网民;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和管理,组织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开展见习及志愿活动;继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完善落实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基层联系点等各项制度,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做好团员发展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任务,广泛动员广大青年投身脱贫攻坚第一线。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共青团柞水县委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5.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职工、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增加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青少年维权工作经费。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5.88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66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5.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职工、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增加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青少年维权工作经费;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5.88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66万元,较上年增加15.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职工、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增加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青少年维权工作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6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58.01万元,较上年增加8.23万元,原因是增加1名职工、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增加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青少年维权工作经费。
(2)事业运行(20106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1万元,与上年增加1.22万,原因是增加1名职工。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55万元,与上年增加 0.53万,原因是增加1名职工、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经费增长。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6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3.52万元,较上年增加4.48万元,原因是增加1名职工、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1.34万元,较上年增加10.6万元,原因是增加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青少年维权工作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万元,与上年持平。
资本性支出(503)0.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原因是减少购置办公设备。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6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3.52万元,较上年增加4.48万元,原因是增加1名职工、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1.34万元,较上年增加10.6万元,原因是增加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青少年维权工作经费;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原因是减少购置办公设备;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0万元,与上年持平;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31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31万元,较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14万元,较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经费6.4万元、青少年维权工作经费5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经费:指部门为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组织的心理疏导、法律宣讲、维权等所必须的正常办公支出经费等。
3.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指部门用于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资金使用范围:支持团委组织建设和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管理、运营工作;支持青少年普惠性、引领性的教育实践活动;支持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工作;支持青少年发展理论研究及创新性工作;支持与青少年事业相关的其他工作。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