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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07-03 16:44

一、部门主要职责: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规范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并在职权范围内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和合法性的建议;负责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1、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事业单位审计,对县残联、红十字会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审计;陕南移民搬迁专项资金审计;农田水利资金审计;西康铁路二线拆迁补偿资金审计。4、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审计调查;竣工决算审计。5、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

三、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依据单位2014年元月底财政供养人员据实编列。本年度人员经费预算共计121.6万元。

2、综合公用经费:按照标准预算基础上下降2%的规定,本年度预算综合公用经费5.88万元。

3、专项经费:本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经费22万元,其中:领导离任责任审计经费1万元;企业领导任期审计经费1万元;外勤经费10万元;审计信息化建设10万元。

4、2014年收支情况:本年收入总计14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6万元,综合公用经费5.88万元,专项经费22万元。支出合计149.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27.48万元,审计业务支出12万元,其他行政事务支出10万元。注:人员经费、综合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及项目支出依据及测算见柞财办预(2014)168号文件。

 

文稿编辑: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