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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

来源:互联网 县纪委监委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0-15 17:10

 

 

 中国共产党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

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四、2020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中共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中共柞水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柞水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柞水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纪委和县委负责。同时,县监委对柞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商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市纪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县纪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查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巡察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章、规定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8.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配合做好与其他国家、 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脏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县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柞水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1 个机构、1个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柞水县廉政教育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2

中共柞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员51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11人,没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全年收入总计825.39万元,较上年减少 120.95 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纪检监察事务办公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全年支出总计1074.59万元,较上年增加246.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支出的增加。

(三)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计82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65万元,占总收入的99.5%,其他收入3.74万元,占总收入的0.5%,本年度本部门没有事业收入。

 

 

(四)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计107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28万元,占总支出的84.8%,项目支出163.31万元,占总支出的15.2%。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1.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98万元,减少了12.6%;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16.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64万元,增加了1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支出的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行政运行(2011101)558.1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日常各类办公经费支出;巡视工作(2011106)64.7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费用支出和专项巡察工作费用支出;其他纪检监察事务(2011199)293.47万元,主要是其他纪检监察专项业务工作办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53.41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用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01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岗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9.06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40.08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3.68万元,公用经费292.9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20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6万元,完成预算的69.2%。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7.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减少。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97万元,占8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9万元,占10.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20年全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 团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20年末实际保有公务用车5辆,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万元,完成预算的74.8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5.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避免浪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0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2批次,118人次,预算为4.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42.4%,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2.43万元,主要严格控制上级来柞检查指导工作等产生的接待和工作餐费用,带来的支出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0年培训费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2.4%,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8.76万元,,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凡是可参加也可不参加的培训,一律不参加培训,凡是可举办也可不举办的培训一律不培训,带来的支出减少。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0年会议费预算为10.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1.8%,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9.16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省市有关要求减少相关会议带来的支出减少

四、2020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24.22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经费、巡察专项经费和纪检监察系统“三化”建设经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经费、巡察专项经费和纪检监察系统“三化”建设经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4.22万元,执行数124.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目都能按照预期进行,完成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大于95%。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经费

县级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县纪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4.4

14.4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6万元用于廉政文化建设。
 目标2:8.4万元用于预防职务犯罪专项经费。
 
 

 

已完成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展

≧2

≧2

100%

 

 指标2:制作廉政文化宣传广告牌

1

1

100%

 

指标3:处置问题线索

≧300

≧300

350

 

质量指标

 指标2:做到以政引人,以法示人,以理服人,以案警人,以情感人,以文化人

做到以政引人,以法示人,以理服人,以案警人,以情感人,以文化人

做到以政引人,以法示人,以理服人,以案警人,以情感人,以文化人

已完成

 

 指标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指标1:2020年11月底之前完成参展

11月底完成

11月底完成

已完成

 

指标2:5月底完成广告牌制作并投入使用

5月底完成

5月底完成

已完成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移交问题核查后,收缴违纪资金

≧10万元

≧10万元

12.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常怀敬畏之心、做到警钟长鸣

95%

95%

95%

 

指标2:为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95%

95%

95%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对纪委的满意度

95%

95%

95%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巡察专项经费40万

县级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县纪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0

40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40万元县委巡察办开展巡查专项经费。

 

已完成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专项巡查

20个单位

24个单位

24个单位

 

质量指标

 指标1:巡察覆盖率

100%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2020年1月-12月

12月底完成

12月底完成

已完成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及时落实市委安排部署,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三个聚焦”、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等监督重点,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完成了十八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95%

95%

95%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对纪委的满意度

95%

95%

95%

 

 指标2:被巡查单位对巡查办的满意度

95%

95%

96%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纪检监察系统“三化”建设经费

县级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县纪委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69.82

69.82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69.82万元用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费用

已完成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在全县修建谈话室11个

11

11

11

 

 指标2:为9个镇办纪委及10个派驻纪检组制作制度牌

100%

100%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谈话室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省市纪委文件要求执行

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已完成

 

 指标2:购置设备执行省市纪委相关配备标准

按照省市纪委相关要求配备

按照省市纪委相关要求配备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指标1:2020年底完成谈话场所建设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12月底完成

12月底完成

已完成

 

指标2:2020年底完成9个镇办及10个派驻纪检组的制度牌子制作并投入使用

12月底完成

12月底完成

已完成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指标1:加强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简称“三化”建设),达到设备都“配齐”,业绩能“领跑”,从而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95%

95%

95%

 

指标2:为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落实

95%

95%

95%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对纪委的满意度

95%

95%

95%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本部门自评得分99分。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781.07万元,执行数916.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7.31%。本年度部门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本部门能够按预算完成全年整体绩效,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保证不超预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本年支出超出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控制经费开支,避免造成浪费。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自评得分: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1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01.23万元,公用经费290.88万元;项目支出124.22万元。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
 目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率(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预算完成率=(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00% 2020年预、决算取数

≥95%

117.31%

9

 

 

预算调整率(5分)

5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5%

 

2.31%

5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支出进度率(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财政云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前三季度进度率≥75%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前三季度进度率≥75%

5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2020年预算、决算取数

预算编制准确率≤20%

18%

5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2020年预算、决算取数

100%

98%

5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务。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根据本年度资产购置、处置、入账等实际执行情况分析

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

 

 

预算管理(1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全部符合

5

 

 

效果

履职尽责(60分)

项目产出(40分)

40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100%

100%

40

 

 

项目效益(20分)

20

 

 

不断提升

100%

20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5万元,减少53.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今年新增项目支出,部分支出通过项目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8.2万元,全部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没有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柞水县纪委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返回 民生工程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