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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3-25 11:24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城镇住房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与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定额和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投标、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和建设管理,规范建筑业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3、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4、负责推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5、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长期规划,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镇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廉租房建设与资金管理;负责全县危房改造工作。

6、负责指导全县建设系统和建筑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的推广,指导重大科技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建设事业有关调查、统计工作。

7、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的监管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8、负责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建设项目的预(决)算,防震减灾技术服务等。

9、管理系统治安保卫,群团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编制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汇总编制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维护建设工程年度财务预、决算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10、具体组织执行城乡建设及管理、建筑行业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及墙体改革和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行政法规。

1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监督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整理全县地震监测和群测群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点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依法审核确定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按职责权限和程序上报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制定破坏性地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和灾情上报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12、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负责拟定辖区内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实行防空法治。管理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工作措施和任务,编制防空发展规划,组织防空战略工作,动员民众开展防空袭斗争,负责按防空标准对人防工程进行审核和审批,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确定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审核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局根据部门职责设立综合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城镇建设股三个内设股室,下属房产管理局(一级预算单位)、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节能发展中心、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和建筑勘察设计室(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1年,我局将按照“做精县城、做美乡村、统筹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十四五”规划的目标要求,根据城镇建设“十四五”规划安排,一是强化城镇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投资6.06亿元,重点启动实施城区小区道路硬化、城区桥梁、智慧城市、高铁新城交通隧道、城区停车场、环卫设施、城区雨污分流、应急避难场所、城区供暖、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凤凰镇县城副中心建设等项目建设,加大城乡建设力度,从“规划、建设、监管”三个方面下功夫,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二是强化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工程招标率、工程监理率、施工许可证办理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加强招投标管理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建筑行业诚信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工程“五制”管理,从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备案等各个环节全过程管理。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清理规范简化办事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公开办事依据,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整合办理流程,压缩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限,从投资项目立项到办结施工许可,努力实现审批便捷、优质服务,使服务方式规范化、制度化,着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同时,党的建设、党风廉政、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人民防空等工作同步推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机关)

2

柞水县建筑节能发展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3

柞水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二级预算单位)

4

柞水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二级预算单位)

5

柞水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19人。

(附图表)

图片1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0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设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经费,以及危改、棚改、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经费的增加。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0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1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设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经费,以及危改、棚改、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602.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1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设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经费,以及危改、棚改、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经费的增加;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0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2.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1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设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经费,以及危改、棚改、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经费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2.58万元,较上年增加11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设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经费,以及危改、棚改、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经费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2.58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4.69万元,较上年增加0.46万元,原因是新设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和调资引起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增加;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1.38万元较上年减少1.09万元,原因是纪检监察组人员转出预算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2101102)16.25万元,较上年减少3.67万元,原因是纪检监察组人员转出预算减少;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01-2120199)507.65万元,较上年增加146.47万元,原因是危改、棚改、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经费的增加;

(5)住房公积金(2210201)32.61万元,较上年减少0.56万元,原因是纪检监察组人员转出预算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2.5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54.8万元,较上年增加65.23万元,原因是职级并行及调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1.96万元,较上年增加70.3万元,原因是增加新设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经费,以及危改、棚改、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经费的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6.32万元,较上年增加4.58万元,原因是对遗属补助资金增加;

资本性支出(309)9.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2.5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16.97万元,较上年增加80.9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调资;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8万元,较上年减少51.92万元,原因是纪检监察组人员转出预算减少及科目调整;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31.08万元,较上年减少29.43万元,原因是纪检监察组人员转出预算减少及科目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6.32万元,较上年增加4.58万元,原因是对遗属的补助资金增加;

其他支出(599)70.61万元,较上年增加70.61万元,原因是危改、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等其他支出增加以及科目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使用情况调整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比上年降低了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压减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降低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降低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压减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城镇建设项目确定后,根据重点项目资金来源和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万元,较上年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危改、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业务增加引起的经费增加。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专项资金,是指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节能中心附件3-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报表格式.xlsx

棚改办附件3-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报表格式.xlsx

消防中心附件3-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报表格式.xlsx

质安站附件3-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报表格式.xlsx

住建局本级附件3-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报表格式.xlsx

附件2-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格式.xlsx

返回 民生工程 文稿编辑:杨程